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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厅关于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局、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党委: 根据中央统一要求和省委组织部晋组干字[1998]299号《关于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更名及人员调整的通知》精神,现将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更名为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阎爱英(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焦宝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吴 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常福江(市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武镇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史耀清(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蔡戊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常反堂(副市长) 王怀中(市政协副主席) 张水贤(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阎福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文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徐广玲(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茂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 陈国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郭文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爱文(市直工委书记) 王旭峰(市文化局党组书记) 李国隆(市财政局局长) 欧蜀渝(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牛树忠(市计委主任) 黄福太(市体改委主任) 秦襄陵(市经委党组书记) 沈米成(市教委主任) 赵春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贾先凤(市民政局局长) 李吉祥(市人事局局长) 谢庚芳(市公安局局长) 王全文(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张培德(市工会主席) 张金兰(市妇联主席) 王淑彦(市团委副书记) 杨 峰(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占禹(长治日报社总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办公室主任:张水贤(兼) 常务副主任:杨 峰(兼) 副 主 任:和跃进(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崔万英(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阎志强(市政府法制处处长) 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厅 1998年8月6日 |
时间:2010-01-15 09:36:1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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