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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西藏特殊津贴有关问题的批复 |
(人函[1996]67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关于西藏特殊津贴的享受范围、离退休人员待遇、调动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时间和实施步骤问题,同意你区意见。
二、西藏特殊津贴的标准,根据工作条件艰苦程度,分别确定为:
三、实施西藏特殊津贴的经费来源,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时间:2009-12-27 23:29:1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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