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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1991年12月10日)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于1991年12月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2号发布施行。为了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国务院专门制定的关于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动管理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行,是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

  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应尽义务,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是国务院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通过《条例》,把党和国家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条例》的施行,对于稳定农民,稳定农村,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条例》明确了农民负担的项目、标准、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的内容及奖励处罚规定,并明确了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应尽的义务,推动监督管理工作,将提供法律保障。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自觉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条例》。各级农业部门要带头遵守《条例》规定。对本部门向农民的收费、罚款、集资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并减的并减,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迅速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作为“二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由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亲自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并同宣传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正确理解,深刻领会,统一思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条例》宣传的具体计划,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及意义,可采取“条例宣传周”等活动形式,造成声势,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了全面正确地宣传贯彻好《条例》,我部将举办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地、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培训班。省、地、县三级也要逐级举办《条例》学习班,把《条例》传达到各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干部特别是县、乡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

  三、继续做好农民负担文件的清理和项目审核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要求,抓紧完成涉及农民负担文件的清理和项目审核工作。文件清理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基础,此项工作尚未完成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进行,并尽快将结果报我部。

  根据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的要求,在治理“三乱”期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应纳入治理“三乱”工作的统一部署,特别是在清理文件和审核项目时,一定要与治理“三乱”的项目审核工作紧密结合,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罚款、集资等项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审批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通过这次治理“三乱”,为今后长期进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四、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乡人民政府主管本乡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据此,我部决定授权农村经济指导司主管全国农民负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省、地(市)、县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政府序列的农业厅局、农委、农经委)或农村工作部门的直接领导下,担负起农民负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要按照《条例》规定,加强与财政、物价、计划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认真履行职责;乡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在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起来。

  目前个别地方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与《条例》规定不尽一致,应从有利于工作出发,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加以解决。关于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状况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任务极不适应的问题,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照《条例》第四条赋予的职能,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健全监督体系,真正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尽快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和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条例》附则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对于已经颁布农民负担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的,应根据《条例》规定进行一次检查,凡与《条例》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应按照立法和有关程序予以修改;不完善的要补充完善;没有制定地方法规或实施细则的,要尽快制定。同时,各地还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如农民负担的预决算、专题审计、举报、检查、统计、管理责任制等制度。

  六、定期进行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今后,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每年对《条例》贯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逐步形成制度。重点检查农民负担的项目、范围、数额、使用情况等,定期公布当年执行的结果。通过执法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希望各地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做到依法管理农民负担,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附:

今年决不允许打白条

(1993年4月15日人民日报社论)

  收购农副产品打白条,已成为近几年来屡禁不止的“老大难”。这种作法,危害极大。一是严重影响农民购进必要的生活资料,影响农民的正常生活;二是严重影响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妨碍再生产的实现,更谈不上扩大再生产;三是严重影响农民购买力,造成农村工业品市场疲软,工业企业产成品积压,效益下降;四是严重影响商品的正常交换和流通;五是严重影响党和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总之,打白条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必须坚决制止,不可等闲视之。

  为什么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白条子老是绝迹不了?关键是一个认识问题。

  相当一部分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没有真正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把农业置于国民经济工作的首位。因此,在他们的议事日程上,农业常常挂不上号。在处理具体问题时,特别是分配资金、订计划盘子时,也往往把农业放在次要位置,甚至忽略了。开发区要上,工业项目要上,房地产要上,钱不够用,最终还是挤农业、挖农民。中央一再提醒要重视加强农业,可有些领导却熟视无睹,没有紧迫感,精力老是转不过来,这是没有全局思想的表现。如果农业出了问题,一切都上不去。

  忽视农民利益,也是打白条屡禁不止的思想根源。有的同志看到农业形势好了,丰收了,就忽视农业,不再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我国11亿多人口,9亿是农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合法权益,始终是我们制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正是由于我们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体现了农民的根本利益,使农民在改革和发展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才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保证了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功。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忘记农民,忽视农民的利益。

  有些地方由于没有摆正农业的位置,自然也就不可能正确处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工业和农业的关系。突出的表现是大量截流、挤占、挪用农业资金,包括农产品收购资金,去铺摊子、上项目。这是造成打白条的主要原因。云南省有个全国重点贫困县--禄劝自治县,农民收入低,建设任务重,资金十分紧张,但他们硬是想方设法,年年把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作为必保项目,始终坚持一手接货、一手付钱,十年未向农民打白条,以致当地农民竟不知“白条”为何物。为什么禄劝县可以做到的事,别的县,甚至比它富裕的县却做不到呢?是“不能也”还是“不为也”?很值得我们深思。

  解决农副产品的收购资金,要树立三条明确的指导思想:一是要横下一条心,坚决消灭白条子。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是硬任务。在这个问题上,任何单位和任何人都要坚决执行,不能讲价钱,不能打折扣。从今年夏收开始,不许再打白条。二是要看到打白条并不是不可以解决的。实际上每年的收购资金数目并不太大,没有道理不解决。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把钱挪去干别的了。今后,谁挪用农产品收购资金,不仅不能再给他注入资金,还要追究他的责任,再不能让打白条的地方讨便宜了。三是要有信心解决这个问题。当前,金融、财政确实困难不小,解决起来不容易。但是,天大的事情没有吃饭的事情大。要把农业摆在万事之首,凡是农业该办的事要必办必保。保不住农业,国民经济全局就稳定不了。

  现在离夏收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夏粮收购资金的准备工作,要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不留缺口。过去老的挂帐不要和今年的扯在一起。老帐是要清的,但只能逐步消化。今年不能再挂新帐,谁挂新帐,中央财政就要扣谁的钱,叫做新帐要扣,逐月扣清,不算总帐。为了保农业,其他一切钱都可以扣。今年的收购资金实行专户立帐,体内循环。这样做是为了堵塞一切转移、挪用收购资金的漏洞。当前各有关银行和粮食部门、供销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粮棉预购定金的及时发放工作,一定要做到定金到位,确保收购。总之,从中央到地方,各有关部门,各行各业,都要千方百计,共同努力,优先保证农业资金,做到今年坚决不打白条。

时间:2009-12-22 11:07:47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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