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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夏收期间注意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
(1990年6月6日)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的辛勤努力,今年我国夏季粮油生产获得了丰收。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防止一些部门和单位趁夏季交售农产品之机,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和乱罚款的现象继续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特别是县、乡农业部门,在夏收工作中,应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通过会议或适当形式,把国务院通知精神贯彻到各部门、基层单位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去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要教育农民按期交纳农业税,努力完成粮食定购合同任务,归还到期的预购定金和贷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务院通知的规定,严禁借夏季丰收之机,以任何理由出台新的农民负担项目,强行扣取各种摊派。要保证农民收入的适当水平和下半年生产必需的资金。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提留、统筹项目和限额比例。经年初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村提留款和乡人代会讨论通过的乡统筹款预算,不能随意加码、超比例提取。在收取时,要考虑农民收入的季节性,讲究工作方法。 三、夏收期间农民上交的村提留和乡统筹款应及时入帐,进行核算,加强管理,防止了生新的混乱和浪费。同时要把各项提留收支、结存款的情况,及时向农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收购工作,对“打白条”、借口拒收和压级压价等问题,要在当地党和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加以解决,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夏收期间做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深入乡(镇)、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予以纠正。 |
时间:2009-12-22 09:51:22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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