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退函〔1988〕1号)
山西省人事局: 根据全国政协杜任之委员的提案和你局《关于全国政协杜之委员提案(提案第1432号)的办理意见》(晋人老字〔86〕10号),我们对建国前在太原市行政机关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待遇问题进行了复议,并再次征求了中央组织部的意见,认为这部分同志在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按照太原市军管会和华北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实行的包干供给办法,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982〕10号、〔1983〕20号文件关于包干供给制"可视为供给制"的规定。其中符合离休条件的,可以办理离休。 特告。 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