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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否对拟设公司或其股东进行处罚问题的答复[失效] |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 号:工商企字[1996]379号 发布日期:1996-11-26 执行日期:1996-11-26 失效日期:2004-6-30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可否对拟设公司或其股东进行处罚的请示》(甬工商企〔1996〕20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登记主管机关发现股东或发起人虚假出资,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08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0条,对股东或发起人进行处罚。 |
时间:2009-11-28 11:20:4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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