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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后人民法院对购销伪劣假冒商品合同纠纷是否受理的问题的函 |
(1989年5月30日 (89)法经函字第15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发布日期:2002年5月23日 实施日期:2002年5月29日)废止(原因: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代替) |
时间:2009-11-17 17:26:12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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