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船舶收费标准的具体意见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

发布日期:1990-1-13

执行日期:1990-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

  为便于统一掌握扣押船舶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扣船费用,正确执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特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申请扣押船舶的申请费用,按请求标的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0万元的,每件交1000元;

  2.10万元至20万元以下的,每件交2000元;

  3.20万元至30万元以下的,每件交3000元;

  4.30万元至40万元以下的,每件交4000元;

  5.40万元以上的,每件交5000元。

  二、扣押船舶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外国公民或法人的,可分别交纳以等额人民币折算的外汇申请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扣押船舶的执行费用,只包括扣船法院在执行扣船过程中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出的有关费用。

  四、本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中关于扣船申请费用的规定予以废止。

时间:2009-11-15 17:52:10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