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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 |
*注:本篇法规已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二)》(发布日期:1999年8月3日 实施日期:1999年8月3日)废止(原因: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9]8号)执行) (劳办发〔1993〕8号)
山西省劳动厅: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 发布日期:1993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1993年04月17日 (中央法规) |
时间:2009-10-19 16:26:1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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