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10日〔82〕劳险字24号 黑龙江省劳动局:
黑劳险字〔82〕85号函收到。对所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工人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仍留原单位工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已具备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有关退休待遇。
二、退休工人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仍可享 受有关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