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退职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问题的复函
 

 ((81)劳总险字67号)

黑龙江省劳动局:
  你局黑劳险(81)23号文收悉。关于退休、退职人员是否享受探亲待遇问题,我们认为,国家建立职工探亲制度,是为了解决在职职工因工作和生产需要与家属分居两地的团聚问题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固定职工才能享受探亲待遇;退休、退职人员已经脱离工作或生产岗位,一般不存在与家属分居两地的问题。因此,退休、退职人员应享受国务院规定的职工探亲待遇。再者,目前退休、退职人员的费用在企业“营业外”项下列支,有些企业已感困难,如果再开支退休、退职人员的探亲费用,会更加困难。这样做,对将来统筹退休、退职费用也很不利。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和避免影响其他省、市,请你们对(黑劳险(81)164号文的精神,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人员协商确定。
                          1981年11月2日

发布部门:国家劳动总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1年11月02日 

实施日期:1981年11月02日 (中央法规)

时间:2009-10-19 10:41:24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