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1月30日)
(三)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政治待遇、粮食定量、劳保用品应当和同工种的固定工相同。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