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劳动法类 » 工伤 |
财政部关于职工住院暖气费报销问题和因工负伤转外地治疗报销旅馆费问题给甘肃省财政局的复函(摘录) |
发文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事字[78]第332号 发布日期:1978-11-11 执行日期:1978-11-11 一、职工因病、因工伤住院,医院收取的暖气费,可由职工工作单位,凭医院收据报销。 |
时间:2009-10-19 09:03:18 点击数:0 |
上一篇: 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试行)
下一篇: 财政部外经部关于援外出国人员牺牲、病故善后抚恤问题的处理意见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