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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资拆迁改造市区商业组团的通知 |
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旧城改造建设步伐,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旧城改造规划,经研究决定引进外地资金对市区商业组团实施拆迁改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组团规划改造范围:东至长兴中路,西至英雄中路,南至东大街,北至牛家圪道并向西直线延伸至英雄中路。拆迁范围内保留市外贸局、市劳保公司两单位,拆迁用地约4.5公顷。 二、商业组团拆迁改造建设全部由山东永基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承建,市政府决定由市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组织统一拆迁、改造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城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拆迁、安置、补偿及各项补助奖惩和优惠条件,原则上按照市现行旧城改造拆迁政策规定执行,但在拆迁安置实践中应积极探索试行各种较灵活可行的办法,并提请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商业组团拆迁改造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地制宜,在规划和建设中要切实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 二000年八月十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各新闻单位 |
时间:2009-10-12 15:10:5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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