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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
长司律[2000]11号 签发:张水贤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国务院、司法部关于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文件精神,保证脱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2000年8月29日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长治市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郑永祥(市司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师凤鸣(市律协常务副会长) 成 员:韩建民(市局政治处主任) 李 敬(市局律师科科长) 曹新政(市局办公室主任) 王芝芬(市局办公室会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律师管理科,主任为李敬。 特此通知 山西省长治市司法局(章) 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 |
时间:2009-10-11 09:28:5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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