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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危房修缮和改造的紧急通知 |
发文单位:教育部 文 号:教财[1999]32号 发布日期:1999-12-14 执行日期:1999-12-14 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全国中小学仍存有1200多万平方米危房,部分地区危房比率还出现了回升势头。这种状况,严重威胁着师生安全,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校舍无危房,是举办学校最基本的条件要求,是衡量重视教育与否的一个主要标准。为及早消除危险校舍,确保师生安全,真正把科教兴国战略落到实处,现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各地必须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消除现有危房,力争不把危房带入21世纪。 二、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凡是危害师生安全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封闭停用,以防发生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对于不负责,玩忽职守,对危险校舍不采取措施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危房修缮和改造所需资金,要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实行多种渠道筹集。农村教育集资,要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同时,要坚持自愿、量力原则,不得随意加重农民负担。 四、如发生校舍倒塌,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特别是师生伤亡情况报告我部。 五、各地要在明年4月份之前,将危房修缮、改造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上报我部。 |
时间:2009-10-10 09:51:16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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