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价格法类 |
山西省长治市物价局、山西省长治市交通局关于对公路汽车货运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的紧急通知 |
山西省长治市物价局 山西省长治市交通局 文件 长价工字[1996]第84号 签发 李天仁 王志敏 关于对公路汽车货运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交通局: 为了促进我市公路汽车运输业的不断发展。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交通厅(96)第168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和整顿公路汽车运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行情况,决定对全市公路汽车运价实行最低保护价。普通公路汽车整车货物运价的最低保护价统一规定为0.42元/吨公里。 公路汽车货物运输中的装车费2元/吨,卸车费为1.5元/吨。各级物价、交通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同时,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通知文到之日起执行。 长治市物价局(章) 山西省长治市交通局(章)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九日 抄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市政府、武镇华副市长、李清廉副市长、焦保林副市长 抄送:省运管局、长运、市直各运输公司 |
时间:2009-10-08 16:19:44 点击数:0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