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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立志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四有”新人。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各种法规,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的活动,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4、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教学秩序。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课堂纪律,不无故旷课;自觉遵守食堂和宿舍管理制度,排队就餐,按时就寝,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同学监督。 5、坚持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共同进步;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不侵害他人利益。 6、维护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敬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遵守公共秩序。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劝阻;不撒谎,不偷盗。 7、讲究文明,自尊自爱。说话和气,举止得体,待人礼貌。不看淫秽音像制品和书刊,不参与迷信活动,不讲粗言秽语。不赌博,不谈恋爱。注重个人卫生,保持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的清洁,不随地吐痰。 8、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吸烟酗酒,不穿奇装异服。不进营业性舞厅和酒吧,不浪费水电粮食。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不损坏花草树木。 9、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风。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上课认真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测验不作弊;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和技能训练,努力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10、养成劳动习惯,增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做好清洁值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
时间:2009-10-06 16:48:0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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