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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试行草案) |
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反对破坏四项基本原则和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行为。 2 、遵守宪法及国家法令,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组织和社团活动,不书写大、小字报,不收听反动电台广播,不信谣传谣。 3 、维护祖国尊严和中华民族利益,维护各民族之间团结、平等、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有损祖国尊严和民族团结的行为。 4 、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热爱集体,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相学习。 5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生活节俭,不摆阔气,穿戴相素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保护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 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在校学习期间不得早婚早恋。 7 、维护社会公德,不讲粗言秽语,不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抽烟、不酗酒、不吸毒,不盗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8 、讲究仪表和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在教室和公场所不穿背心、内裤、拖鞋,男生不留长头发,女生不穿超短群;不随地吐痰、乱波脏水、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保持教室、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爱护校园环境,不踩踏草坪、攀折花木,不随处乱写乱画。 9、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自觉参加爱国卫生活动,遵守校园卫生劳动值日制度。 10 、积极参加体育锻练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坚持早操,课间操;上好体育课;不观看、不传播内容不健康书刊及音像制品,不唱不健康歌曲,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电子娱乐场。 11 、热爱所学专业,勤学苦练,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专心听讲,不搞不动作、不看课外书、不交头接耳,坐姿端正。不在教室、走廊喧哗、嘻闹。考试、测验不作弊,不无故缺考。 12 、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环境优美,做到宿舍摆设整齐划一;不私拉电线,私有电炉、电器;不聚众玩牌、大声喧哗;不容留校外人员住宿。 13 、文明就餐,遵守和维护餐厅秩序,排队购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不敲碗起哄;爱惜粮食,爱护公物,保持餐厅清洁。 14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参加集会或集体活动要准时到场,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起喧哗,不擅自离开队伍。 15 、在涉外活动中,严守外事纪律和国家机密,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宾接触要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
时间:2009-10-06 16:46:00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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