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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涉外人员守则》的通知 |
国务院对1981年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作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涉外人员守则》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我国对外交往日益增多,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外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坚决执行《涉外人员守则》,要求他们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克服各种不良倾向,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顺利贯彻执行。 国务院 1992年2月9日 涉外人员守则 (1992年2月修订)
一、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
时间:2009-09-18 16:43:32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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