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18日)
根据中央纪委第135次常委会议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外国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各种形式的交往,实行事先报告制度,在征得中央纪委、监察部外事局的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