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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1,职工月平均工资:1533.3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0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935.17元。 3,农民人均年收入:4089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650.89元。 5,农民年消费支出:2991.49元。 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
时间:2009-07-29 18:15:1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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