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林业部关于确定金丝猴标本价值的函

 (1995年5月11日 林函策字[1995]86号)

陕西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请求确定金丝猴标本价值的报告》(陕林策发[1995]087号)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金丝猴价值问题。根据《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依法捕捉、猎捕金丝猴(所有种)每只收费标准是5万元人民币,其收费标准是按照金丝猴规定价值的10%左右确定的。根据《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目前我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在该标准未正式发布之前,金丝猴(所有种)的价值标准,可暂按每只45万元人民币执行。

  二、关于金丝猴标本价值问题。应以上述金丝猴价值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增减,但最大增减幅度不宜超过50%。

       三、关于案件涉及的金丝猴标本价值的确定问题。请你厅根据以上要求,对案件涉及的金丝猴标本价值进行确定,并报我部备案。

时间:2009-07-07 10:46:05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