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内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发展和升华。中央1号文件集中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政策措施,是指导各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而且关系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增收不够快的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能力仍然十分脆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把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落实到广大农村的重大举措和最佳载体,也是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既是解决我区"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既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上来,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地推进。
(二)切实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个总体要求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全部内容,包含了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农村的方方面面:既要加快发展生产力,又要调整生产关系;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又要加快社会发展;既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搞新村建设。要切实按照总体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扎实推进,使农业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体现新风尚,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健全新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新的事业,各地既要结合实际探索总结新经验,又要严格把握重大原则,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一是坚持发展生产,富裕农民。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坚持基础先行,务求实效。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集中力量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既使农民受益,也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我区农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做好总体规划,从试点入手,逐步推进。
四是坚持政府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广大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五是坚持综合改革,完善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六是坚持节约资源,持续发展。严格保护耕地,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农业、节约农业,积极鼓励节能省地型村庄和农民住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三)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既要全面把握,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防止顾此失彼;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步实施,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围绕"三化"、强化"四基"、突出"五建"、实现"六新"。"三化",就是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村工业化,发展壮大县乡村工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推进农村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四基",就是要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基础产业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抓农民基本素质的提高,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抓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五建",就是抓好路、水、电、沼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和农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广播电视电讯设施和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建设,抓好村屯卫生站(所)等卫生设施建设,抓好房屋和村容村貌等人居环境建设。"六新",就是培育新经济、新生活、新风尚、新村貌、新机制和新农民。"三化"是农村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四基"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五建"是新农村建设必须率先突破的薄弱环节,"六新"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
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扎实稳步地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重大原则和基本内容,扎实稳步地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着力抓好6个方面:
(一)抓好试点,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子
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2006年至2007年,自治区选择南宁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片试点,各地也要在城市包括县城和重点镇周边农村中选择一个或几个村开展试点。试点片区50户以上村屯要率先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使农村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铺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近期自治区将下发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二)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新建一批通乡、通行政村、通屯公路,改、扩建一批乡村道路,提高公路等级,全面提高农村路网的通达程度和通行能力。2010年实现100%的乡镇通油(水泥)路,2015年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加强道路管理,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系统,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和农田渠系整治与配套,力争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除险加固病险水库,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快桂中、左江流域和桂西大石山区三大旱片治理,建设治旱骨干工程。加快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和安全建设,5年内每年解决100万人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提高村镇自来水普及率。大力发展沼气、小水电、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农村能源供给能力。每年新增沼气池20万座,建设富民生态家园,到2010年全区沼气入户率达46.7%。尽快解决农村用电问题。加快文教卫体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搞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改造一批县乡文化设施,积极推进文化数字网络化建设。实施"宽带进村、电话入户"工程,2010年实现乡镇都能上网并延伸至较发达村屯。加快农村"三电合一"(实现农村电话、电视、电脑三种信息载体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互联互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活跃农民群众的文体生活。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开展村镇规划设计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区域和条件,编制规划建设标准。未完成规划编制前,不审批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民的宅基地及建房。规划建设要突出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推进生态省区建设工作,稳步实施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强化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严格环境准入,巩固生态建设成效。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环境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和执法力度,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村庄整治工作,清理村庄垃圾、污泥和路障,规范垃圾堆放点,做好改水改厕改圈改厨工作,硬化屯内道路,鼓励在村屯周边和村屯内种植绿化树,逐步实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创造农村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构建具有我区特色的现代农业体系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良种工程和沃土工程,加强商品粮基地县建设,提高粮食优质品率、商品率和加工率,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降低种粮成本。进一步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坚定不移地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继续做大做强已经形成优势的糖料蔗、水果、蔬菜、生猪、家禽等产业,积极培育壮大优质粮食、桑蚕、食用菌、烟叶、中药材、香料、花卉、商品林、草食动物、牛奶、优势水产品等新兴优势产业和各地的特色产业,力争每2-3年培育一个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优势产业。优化区域布局,加快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深加工为重点,不断延长产业链,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使优势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其他产业,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实施优势产业发展奖励政策。
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倾斜、科技扶持、补助奖励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区农业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实行重中扶重,实施壮大重点龙头企业行动规划,力争通过3-5年的重点扶持,在主要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逐步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与农户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对农户的带动、保护作用。稳步发展区域性农产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组织、协调、自律、保护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农垦系统土地和集约化经营优势,使其在推动产业化经营、加快优势产业发展方面起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积极鼓励有关部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科技水平。大力推广先进农业设施建设。鼓励人畜分居,采取政府补贴、农民自主投入的方式,积极推广小区养殖等先进养殖模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把农业科研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围绕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食品生物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取得突破,在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集成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技术推广机制,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步伐。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疫病防治。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作业,提高气象服务农业水平。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重要平台,抓住"泛珠三角"经济区等区域合作的重要机遇,以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创新机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吸引更多国外、区外资金和技术开发我区优势产业、发展优势产品加工出口。继续加强与国外、区外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高度重视桂台农业合作,积极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逐步扩大我区具有现实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及其制成品在东盟国家的市场占有率,推动技术、产品、设备和劳务"走出去"。加强外资扶贫工作,争取多边、双边国外优惠或无偿援助的项目更多地落户广西。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四)采取综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免除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防止农民负担出现新的反弹。扩大粮食直补范围,实行水稻良种补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继续实行退耕还林补贴,增加农民政策补贴收入。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培育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的县域经济主体,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互动,加快发展县城和中心镇,提高县城和中心镇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使小城镇逐步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渠道,成为增加农民非农收入的源泉。各地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当地农民为主体,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加快提升劳务经济水平。整合资源,结合实施"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提升劳务输出层次。培育劳务品牌,加强与广东、浙江、上海等发达省区的劳务合作,进一步扩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后5年,每年培训农民100万人次,使30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五)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更多地注重通过产业化方式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确保集中用地、节约用地。依法确需占用农民耕地的,要给予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化县级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增强地方金融的融资和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2006年重点抓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小型水利产权制度、兽医管理体制、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供销合作社和农垦系统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政策体系。
(六)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实施"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2006年起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将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培养新型农民和培训农民技能的重要基地。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在40个县(市)开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8年全区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创新文化发展机制,扎实开展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各种文化活动,加快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养老保障制度。继续加强"五保村"建设,逐步建立五保户、特困户和重大自然灾害灾民等农村困难群体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继续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搬迁。大力发展移民经济,重点安置好新库区移民,分期分批解决老库区移民遗留问题。
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庭院、文明守法户、平安乡村、和谐乡村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农民业余文化生活。用先进和健康有益的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引导农民群众革除各种陋习,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创新体制机制,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一)加快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农村工作部门的事情,也是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任务;不仅是农民自己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保证新农村建设有序有效地开展。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发展规划通盘部署,农村工作部门更要全力以赴投入新农村建设,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二)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支持农业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体制机制,确保农业和农村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逐步建立我区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形成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向农村,把掌握的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把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导入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每年要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公共品和准公共品建设,特别是每年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费要主要用于农村。协调整合现有政府性支出资金和市场机制引进的资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改革投入方式,建立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补助投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投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争取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三)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机制
进一步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努力改变城乡差距过大的状况。改革经济社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改革就业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建立城乡公共服务均等供给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逐步建立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
(四)加快建立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坚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民意愿推进新农村建设,主要依靠农民自身力量搞好新农村建设。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和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村庄和农户,开创各方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五)加快建立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治理机制
农村基层组织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组织者。要十分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使其在发展经济、村庄整治、科教兴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移风易俗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村(屯)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树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思想,自主建设新家园、自觉管理好村屯事务。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认真解决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中侵害农民利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教育和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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