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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办事指南 |
有限公司的变更 第一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住所变更: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 (4)注册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8)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协议及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9)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新的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二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的注销 第一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决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第二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 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注销 第一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提交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出资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第二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 第一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申办您所要设立企业的名称,并提交如下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4、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其它有关材料。 第二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申请设立或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立 1、投资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企业住所证明;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变更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经营范围变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住所变更:企业住所证明;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注销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第三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 外商投资公司的变更 第一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外资登记受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5、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住所变更: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类型变更: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4)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5)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变更: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6)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8)营业期限变更: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9)经营范围变更: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10)公司股权变更: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股权转让协议;依法经其他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任免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6、其他有关文件 注:第(3)、(5)、(7)、(8)、(9)、(10)项的变更需先到外经委申领批复和批准证书。 第二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
时间:2009-02-10 11:11:4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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