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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关系 六个观念 |
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增强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观念; 二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增强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更好地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观念; 三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执行实体法和执行程序法的关系;增强实体法和程序法、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观念; 四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增强辩证地认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以质量为本的观念; 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监督诉讼活动的关系;增强不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观念; 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观念。 |
时间:2008-05-02 17:07:5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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