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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2004年取得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的单位的通知 |
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2004-7-23 执行日期:2004-7-23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推动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根据《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审定委员会对60家资质申请单位、3家资质升级申请单位和2家核定申请单位进行审查评定,经公示和国家海洋局批准,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东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等2家单位的论证资质重新核定后为甲级,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3家单位的乙级论证资质升为甲级,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等22家单位取得乙级论证资质,河北省海洋研究院等32家单位取得丙级论证资质。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
时间:2009-01-10 15:10:2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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