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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用醋纤丝束规格表示方法的通知 |
2004-3-8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文 号:国烟科监[2004]11号 发布日期:2004-3-8 执行日期:2004-3-8 行业各直属单位烟草物资主管部门、各卷烟厂、烟用醋纤丝束生产企业、国家烟草质检中心、各省级烟草质检站: 为规范烟用醋纤丝束规格的标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据YC/T26-2002《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标准,烟用醋纤丝束规格的标注应一律表示为单丝线密度/丝束线密度,即分特(dtex)/千特(ktex)。考虑到行业的习惯用法,可根据需要在此线密度标注后,用“相当于:旦尼尔(denier)值”备注。推算公式为:1旦尼尔(d)=1/9特科斯(tex)=10/9分特(dtex),1千特(ktex)=1000特科斯(tex)。以下为三种常用丝束规格表示法举例。 3.33dtex/3.89 ktex(相当于:3.0/35000d) 3.00dtex/3.89 ktex(相当于:2.7/35000d) 3.33dtex/4.11 ktex(相当于:3.0/37000d) 二、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仍线密度,即分特(dtex)/千特(ktex)表示值为准。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
时间:2009-01-07 16:26:2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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