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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二) |
附件1: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 年度) 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序号: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贴照片处 身份证号 党 派 出生日期 出 生 地 文化程度 学 位 授予时间 院 士 当选时间 国 籍 职 称 职 务 电子邮箱 单位 名 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住宅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传 真 受教育情况: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 二、工作简历 年 月 至 年 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三、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四、主要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 五、被推荐人发表论文、专著及被引用情况 六、被推荐人曾获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获奖项目名称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及排名 授奖部门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及荣誉称号是指: 1.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奖励;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 3.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4.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 5.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的科技奖励; 6.省(部)级和国家的荣誉称号、表彰。 七、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国 别 申 请 号 专 利 号 项 目 名 称 八、被推荐人工作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推荐单位意见 (专家推荐不填此栏)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十、专家推荐意见 (由各推荐专家填写,不得代填后签名) 推荐专家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院 士 专业专长 现从事的科学技术工作 推荐意见: 推荐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十一、附 件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 4.被推荐人近期标准照片及工作照片各一张。 5.其他。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大小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勿附加封面。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要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当年推荐的通知要求报送材料。 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1.学位:指在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2.联系电话:应在联系电话号码前写明区号,如(010)68537564. 3.受教育情况:指被推荐人接受的大学以上的教育情况,按受教育的时间顺序填写。 二、工作简历 工作简历应依据被推荐人所从事过的科技工作经历的时间顺序填写。 三、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本栏目是评价被推荐人是否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授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详实、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为我国烟草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做的创造性工作,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纸页不敷,可另增页。 四、主要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 本栏目是"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内容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荐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纸页不敷,可另增页。 五、被推荐人发表论文、专著及被引用情况 指被推荐人发表论文、专著概况,以及所发表论文、专著的内容被他人公开评价和引用的情况。纸页不敷,可另增页。 六、被推荐人曾获奖励情况 本栏目的奖励是指国家、省(部)级、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的科技奖励;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省(部)级和国家荣誉称号、表彰等并如实完整地填写到相应栏目中,颁发时间只填至"月"。如已获得上述奖励,请在附件中另附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如实、准确地填写该栏目内容。 八、被推荐人工作单位意见 是指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其的评价意见,并应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九、推荐单位意见 指组织推荐的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业公司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其他直属单位(或机构)对被推荐人的评价意见,应在推荐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十、专家推荐意见 应由专家本人填写,如实写明推荐理由及评价意见并在专家本人签名处签名。本表中的"院士"栏,如果专家是"院士"时,请在本栏中填写"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 十一、附件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著》:指被推荐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专著中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的复印件,以及公开发表的专著原件。 2.《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指被推荐人提交的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中密切相关内容部分的复印件。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应提交被推荐人参加项目的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其中知识产权证明指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授权书。 4.《被推荐人近期标准照片及工作照片各一张》。 5.《其他》:指有助于评价被推荐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2: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序号: 奖励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密 级 定密日期 保密期限(年) 定密审查机构 主 题 词 学科分类名称 1 2 3 任务来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 年 月 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 二、项目简介 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四、项目详细内容 1.立项背景: 2.详细技术内容: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 4.应用情况: 5.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回收期(年) 年份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创收外汇(美元) 节支总额 累 计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 6.社会效益: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排 名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 族 身份证号 党 派 国 籍 行政职务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工作单位 所在地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最高学位 曾获国家级、省(部)级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自 至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 声明 本人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全部内容和材料属实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人签名:年月 日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所在地 排 名 单位性质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声明 本单位同意该项目降低等级进行评审。本单位不同意该项目降低等级进行评审。(注:请选择保留以上两项中的一项,另一项应删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主要证明目录 1.应用单位目录: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起始时间 应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使用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万元) 已提交应用证明(√)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目录: 3.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申请)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类别 国(区)别 申请号 授权号 十、主要附件 1.主要应用证明。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3.知识产权证明。 4.其他证明。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以下简称《填写说明》)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大小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勿另附加封面。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其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主要附件(第十部分);主件不得超过45页,主要附件内容不得超过30页。 2.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从第一至第九部分)和书面附件(第十部分);主件内容应由推荐系统生成并打印,主件不得超过45页,主要附件内容不得超过30页。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国家烟草专卖局当年推荐通知的要求报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文)"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图书类项目可直接用作品的名称。 "项目名称(英文)"应翻译准确,不超过200个字符。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省级局、工业公司等行业直属单位。 "奖励类别"按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类、科学技术成果推广类、公益类三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是指在烟草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生物新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是指在组织和推广烟草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含新技术成果与集成技术成果)方面取得对促进全行业的整体科技进步与生产水平、产品质量水平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等方面的重大成果,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重大的社会效益。 "烟草公益项目",是指在烟草标准、计量;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烟草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科技专著与科技教材编写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方面的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并在报送推荐项目材料时,提交推荐单位的相关报告。 "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 "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的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保密期限"应填写整数年限。 "定密审查机构"指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学科分类名称"是评审工作过程中确定专业评审组的主要依据,应以推荐项目的主要创新点作为选择项目所属学科(专业)的依据并按其重要程度顺序填写,学科名称最多可填写3个,原则上应填写三级学科名称,如果所列三级学科不能准确反映项目的所属学科,可以选择二级学科。 "专业评审组"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评审组织部门填写。 "序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评审组织部门填写。 "编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评审组织部门填写。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其他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国家局计划:指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任务; D.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E.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 F.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G.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H.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I.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J.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的项目等。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推荐项目的基本材料,应按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学技术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及应用推广情况,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主要技术创新点"是推荐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技术创新点包括在技术思路、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上的创新,是项目详细技术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地阐述。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的创新点是指作品在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等方面的归纳与提炼。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四、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基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要求如下: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2."详细技术内容"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国家科学进步奖各类项目的评定标准,对项目进行阐述: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烟草公益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项目应突出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手法,图书成品质量的优质品水平、创作难度、普及面以及对提高全民素质、人才培养的作用。 因此,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该栏目应对推荐项目的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 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应当就作品创作思路、创作手法、作品结构以及主要章节内容进行详细介绍。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技术以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采取哪些改进措施。要求不超过2页。 4."应用情况"应就推荐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等进行阐述。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应当论述作品的发行数量、范围、普及情况及被其他大众传媒采纳情况。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5."经济效益"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已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社会公益类(包括烟草标准化研究,软科学研究,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可以不填此栏。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6."社会效益"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烟草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减少吸烟的危害性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国务院、省(部)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业公司以及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应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排列。主课题的鉴定(验收)专家不能作为完成人。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评价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对"曾获国家、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写明本人曾获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奖励项目名称、奖种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在"对本项目主要技术贡献"一栏中,应写明本人对项目"主要技术创新点"栏中所列创造性技术内容做出的独创性贡献。要求不超过100个汉字。认真阅读声明内容后,在本人签名处签名。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应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项目不填写"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项目所列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一栏中,写明本单位对推荐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单位性质"分为:A.研究院所:A1.转制研究院所 A2.非转制研究院所;B.学校;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E.国有企业;F.民营企业;G.军队;H 其他。 主要完成单位应在认真阅读声明内容后,只选择保留一项内容(另一项内容应删去)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根据推荐项目技术创新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和应用情况并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后,在推荐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九、主要附件目录 1.《应用单位目录》指推荐项目已提供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应用证明的应用单位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各栏目内容。其内容应包括应用单位名称、应用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应用的起始时间、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原则上应证明该项目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并应由出具应用证明的单位加盖公章。要求不超过1600个汉字。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目录》指推荐项目提交的技术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的目录。要求不超过1600个汉字。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如:烟草新品种、烟草转基因产品、烟草专用农药、烟草专用化肥等项目,应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要求将已授权的和正在申请的内容分别列出。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类别包括:1.发明专利权;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4.植物新品种权;5.其他。国(区)别包括:1.中国;2.美国;3.欧洲;4.日本;5.香港;6.台湾;7.其他。应将其编号及名称填入表中。 十、主要附件 《主要附件》包括电子版附件和书面附件,具体附件内容如下: (一)电子版附件 . 《电子版附件》是电子版推荐书的附件内容,是推荐项目网络评审的必备材料,应扫描成图片后按要求上传至指定网页,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应用证明》指《应用单位目录》列出的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指《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目录》列出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知识产权证明》指《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列出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书面附件。 《书面附件》是书面推荐书的附件内容,是推荐项目存档的必备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附件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知识产权证明》指《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所列出的证书等证明的复印件。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指《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目录》列出证明的复印件。 3.《应用证明》指《应用单位目录》列出的主要应用单位开具的应用证明内容的原件。 (三)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项目。 烟草科技专著、科技教材与科普作品项目在书面附件中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最新版本); 2.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 3.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 4.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 5.至少3名专家(相关领域、非本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评价推荐意见; 6.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
时间:2009-01-07 14:51:56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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